在正常的经济环境下,婚姻律师虽然没有固定法律顾问单位费用保障,但每个月基本都能承接具有一定金额的案件。而在金融危机的影响下,大标的额的离婚案件量明显下降,普通案件的收费又有所下降,而随着同行竞争的加剧,诸多因素决定了目前的经济形势对婚姻律师有一定影响。
以一名普通业务量公司律师和一名普通婚姻律师来进行比较分析,也许可见一斑。以上海为例,一名公司律师一般会有5~10家的法律顾问单位,每家中小型顾问单位的年费一般在2~5万元之间,以10家顾问单位按3万元/年的律师费用计算,一名公司律师即使没有任何案源,即使考虑到顾问费用下调的因素,每年的固定创收仍然会在20~30万元之间,平均月收入也在2万元左右。但是,婚姻律师如果在一个月内没有收入,就只能靠以前的积累度日。婚姻律师承接案件的偶然性,决定了在与公司律师法律顾问收入的必然性的比较上,处于劣势。
即使对于诸如我们这样的以承接高端婚姻案件的“相对较高创收”的律师来说,经济危机的寒意也是扑面而来。我们作为沪家所的专业婚姻律师,年创收能力都在百万元以上。创收高的同时,也有高的运营成本,需要负担律所场地、人员薪资、市场营销、对外交流等方面的成本。而在律所运营成本没有下降的情况下,在大标的额离婚案件急剧下滑的现阶段,整个律师所运作暂时没有丰厚的利润分配。
因此,在面临经济危机的情况下,婚姻律师和婚姻律师事务所承担成本的数量各不相同,面临挑战的压力也不尽相同。对律师来说,只是面临收入高低的浮动;而对于律师所来说,如果没有大标的离婚案件的业务收入支撑,就可以面临亏损的危机。因此,在当前经济危机面前,婚姻律师事务所面临的挑战比其他律师事务所更为严重。
目前来看,经济危机的影响到底有多大、有多深、有多长时间,没有人能预测,作为婚姻律师应当有足够的思想准备,及时调整心态,“深挖洞,广积粮”,寻找“冬天”里的春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