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寻夫悬赏6万惹的祸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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丈夫失踪6年,妻子贴出“6万元寻夫启事”;启事被丈夫看到后,拉着情人逃窜。私奔路上,深受伤害的“第三者”为了摆脱困境,同时也为了讨回自己的损失,悄悄举报了情人的行踪,从而领到了那笔赏金。但她万万没有想到,拿到钱以后,2009年3月,她却因“‘第三者’不该拿赏金”的指控被告上了法庭,法院该如何判决呢?
  同年8月的一天,一名叫刘政经的男子盘下了相邻的一家服装店。交谈得知,29岁的他至今未婚,家里已无任何亲人,以前经营餐馆。
  刘政经一见柳玉丽就寒暄道:“咱们有缘啊,今后咱们一起帮衬,生意一定会好!”柳玉丽本以为刘政经是随口客套,没想到他果真说到做到——有空时就和她交流做生意的窍门;遇到她外出进货,他就陪同前往,一路上还把苦活累活全包了。
  事到如今,刘政经只得回家跟妻子协商,然后见机行事。当他听到徐玉珍已付了6万元赏金时,一下就从椅子上跳了起来:“糟了,你怎么这么傻呀!”他借口外出,冒着风险又找到柳玉丽。
  柳玉丽实在想不到,刘政经竟敢朝自己要回赏金,她气得直哆嗦:“要我退钱,痴心妄想!”
  第二天,柳玉丽正在忙活,一名律师找上门来。律师说,他是受刘政经委托前来交涉赏金的:“我担心闹起来对你们双方都不利。要知道,你和刘政经同居,已有重婚罪之嫌……”
  柳玉丽的口气也挺硬:“我要回自己的财产没有错!我不怕!”律师走后,柳玉丽马上也找律师咨询,对方说:“赏金具有合法效力。至于说到重婚罪嘛,我认为你也是个受害者,至少不知详情,你不用怕!”听了这番话,柳玉丽才放下心来。
     3月17日,新晃法院作出判决,认可了徐玉珍寻夫启事的法律效力,柳玉丽通过举报获得赏金合法,驳回刘徐夫妻的诉求,6万元赏金归柳玉丽所有。
  此外,由于柳与刘同居期间有了一定财产积累系客观事实,这些财产也应依法分割,可另案起诉。对于这个结果,湖南“反第三者联盟”法律咨询师李健律师说,柳玉丽获得6万元赏金,虽然合法,但从道德上来说,似乎又是一个悖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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